广东:鼓励各地市在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省对各地市活动实行奖补政策

8月31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市在2022…

 8月31日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地市在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省对各地市活动实行奖补政策。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全面促进家电消费。省级财政对各市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的实际支出部分(核销金额)给予奖补,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实际支出的70%比例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各市家电消费市场规模确定最高补贴资金并切块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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